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统计局、人事局甬统发〔2010〕10号文件精神,2010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星期日)进行。现就我市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14:00~16:30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联系人:徐文学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和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宁波市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四、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
  六、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如从事经济、会计等)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七、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八、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6月11日,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统计窗口(87号)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参考人员直接到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人员必须持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参加培训者交3张照片)。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在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市翠柏路309号)。
  九、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市物价局甬价费〔2000〕145号文件执行,考试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培训费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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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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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资料费(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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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费(元/人) 
             | 
            
             考务费(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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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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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280 
             | 
            
             70 
             | 
        
        
            | 
             中级 
             | 
            
             108 
             | 
            
             580 
             | 
            
             70 
             | 
        
    
 
  报名联系电话:63027176
  慈溪市统计局
  慈溪市人事局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