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国家统计局令(2007年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006年6月5日中国教育统计网在“统计标准”专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中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如下:
071600 统计学类
071601统计学  071699统计学类新专业
020100 经济学类
020101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财政学
020104金融学     020105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贸易经济
020107保险      020108环境经济      020109金融工程
020110税务      020111信用管理      020112网络经济学
020113体育经济    020114投资学       020115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海洋经济学   020117国际文化贸易    020118商务经济学
020119金融数学    020199经济学类新专业
110200 工商管理类
110201工商管理    110202市场营销      110203会计学
110204财务管理    110205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旅游管理
110207商品学     110208审计学       110209电子商务
110210物流管理    110211国际商务      110212物业管理
110213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资产评估
110216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商务策划管理    110299工商管理类新专业